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当发票联丢失时,不能再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需与供货方联系,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入账。记账联复印件必须加盖开票方公章,且在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备案。记账联原件在开票方留存,购货方不能直接将记账联拿回记账。对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销售方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和记账联复印件到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验证相符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怎样开 专用发票开具方法: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核对发票代码、号码-确认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法: 1.购买方信息填写:购买方为自然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条件,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等四项信息;按照有关税收规定,自然人不得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含税状态的选择: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先确定您开具的发票含税状态,按“价格”可进行切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