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社局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职位 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奖惩、工资福利、退休 退职、权力保障等工作。 2、代县政府进行一定层次的公务员管理和任免;宏观管理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 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3、研制拟定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行政机关职能调整意见,承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 5、负责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协调工作。 6、负责拟定全县人才流动的政策,组织全县人才流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和人才信息库。 7、负责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负责有关统计工作。 8、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工作。 9、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10、负责人事法规普及和人事政策的调研工作,探讨人事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