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种业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近期种业利好政策密集出台,农业农村部8月26日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816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今年配合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启动了《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内容的修改,强化《条例》修订上位法支撑。国家持续投资建设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全国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累计超4万件,授权1.6万件,年申请量连续四年位居世界第一。下一步将加快推进《种子法》以及《条例》修订,研究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减少同质化品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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