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交算强奸么,法律规定是 |
释义 | 并不是。是否实施了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区分强制猥亵罪与强奸罪的明显特征。强迫妇女口交的行为是否是刑法意义的强行与妇女性交,在法律、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对强行与妇女性交行为不宜做扩大解释。即对强奸罪的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应限定为性器官的接触。对强制妇女口交的行为应排除在强奸罪外。对于某强制妇女口交的行为应按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强奸男的算强奸罪吗 男人强奸男人不算强奸罪。但是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和猥亵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男性不属于强奸罪的保护范畴,因此男人强奸男人不构成强奸罪。但并不是说就不会构成犯罪,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即构成强制猥亵罪。 原本“猥亵”的定义仅包括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他人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也只包括手摸、亲吻、搂抱等行为,并没有涵盖性交。但是由于我国没有规定男性可以适用强奸罪,且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处于包含关系,因此当男性被强奸时,可以适用强制猥亵罪的条款。 怎么算强奸未遂 强奸未遂是指违反妇女意志直接意在侵犯妇女的性器官而因受到外因条件的限制没有得逞的。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论行为和结果为何,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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