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推动渝东北川东北一体化的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中,万州正加快建设“一区一枢纽两中心”,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江湾新城作为万州未来城市建设核心区域,按照“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生态宜居”目标定位, 将其打造成为独具巴渝特色的山水之城,国内一流的滨水新城。本次城市设计研究范围约58平方公里,重点设计区域为高铁、都历、驸马、塘角等片区,共计约28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