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考驾驶证的规定如下: 1、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 3、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4、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5、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驾驶证报名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需要居住证复印件; 2、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这个可以在驾校里面领取填写; 3、申请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需要去有资质医院进行驾驶证体检; 4、申请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