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有何作用 |
释义 | 失业保险金的主要用途及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用于支付失业职工的失业救济金、医疗费等,并帮助其参加转业训练,以促进再就业。劳动者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包括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违规解除合同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未满一年或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人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法律分析 一、失业保险金有什么用 失业保险基金直接用于失业职工的部分包括: 1、失业职工的失业救济金; 2、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医疗费、葬补助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 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解决失业职工生活困难的其他费用。 除上述可以以货币形式得到的保险待遇外,失业职工还可以在参加转业训练和生产自救方面获得必要的帮助,以提高自身素质,尽快实现再就业。 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有哪些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解释:失业人员要想领到失业保险金,除了参加失业保险外,其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还必须按照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且缴费时间满一年。 如果缴纳时间不满一年,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未参加过工作的失业者,或参加工作已一年以上,但用人单位和个人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由于其没有履行过缴费义务,即使处于失业状态,也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结语 失业保险金的用途主要包括:提供失业救济金、支付医疗费用、葬补助费用以及供养亲属的抚恤费和救济费用等。此外,失业职工还可以通过参加转业训练和生产自救获得必要的帮助,提高自身素质,尽快实现再就业。劳动者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终止、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用人单位以暴力或胁迫等方式强迫劳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如果缴纳时间不满一年,或者未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将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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