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什么确定收入额 |
释义 |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非货币形式是指货币以外的其他形式,也可折算为货币而确定其金额。例如,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此时,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 (1) 存货。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一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3) 生物资产。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4) 无形资产。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 (5) 股权投资。即企业购买的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企业,在短期内无法变现,因此归类为非货币形式的收入; (6) 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企业随时可能处置这类债券,但债券投资的市场价格却变化莫测,一时无法确定,因此归类为非货币形式的收入; (7) 劳务。即企业向其他企业提供的服务,劳务可以取得相应的报酬,但其为无形资产,未来的收入难以确定,因此也归类为非货币形式的收入; (8) 投资性房地产。即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9) 有关权益。包括除以上八项之外的其他非货币表示的权益。 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其主要特征在于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但其具体金额是难以确定的。如固定资产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并通过折旧或者损耗的方式将其价值转化到将来生产的产品当中,但企业多少经济效益是由固定资产的折旧或者损害带来的,则是难以确定的。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范围有哪些 1、居民企业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些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都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 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再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在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第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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