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新乡市按照“全面清河、控源截污、达标治理、清淤疏浚、开源引水”的治水方针,思路不变,力度不减,要求不降,措施不松,强化水环境污染治理,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1-3月,新乡市8个国、省控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或优于省政府规定的考核要求,计达标率83.34%,同比提高29.1个百分点。其中,卫河小河口、卫河皇甫、共产主义渠下马营、黄庄河孔村桥达到地表水四类水质标准,天然渠陶北、文岩渠王堤、人民胜利渠贾太湖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法律依据: 《新乡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安排部署32项重点工作任务,实施项目化、台帐化管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签订责任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