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聘教师不发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临聘教师不发工资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那么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呢? 一、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综上所述,临聘教师不发工资是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处理要求发工资之外还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您了解了吗?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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