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关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作用不同 有关部门单位是指你办事直接的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是指办事的间接单位。如办营业执照工商局是直接单位,卫生局,环保局等等是相关单位。 二、意思不同 相关表示彼此关连,互相牵涉,有关表示有关系,关涉,涉及。相关的关系更紧密一些,有关的稍微松散一些。 三、范围不同 “有关单位”牵扯的很多,例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部门、有关方面,相当于古代的有司,是政府、宣传机构和媒体经常使用的一类词语,指与事件有关系的部门或组织。 在政府工作报告、声明或者新闻发布会中,并不会点名应该负责任的部门的名称,而是模糊得称为“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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