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要是针对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交叉感染的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是医院感染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医院常规监测十三项指标之一。通过手卫生,可以有效降低医院感染。 法律依据: 《医院感染处理方法》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未依照本方法的规矩履行监督处理和对医院感染迸发事情的陈说、查询处理责任,构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分首要担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降级或许革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方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责令改正的,逾期不改的,给予正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首要担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许革职的行政处分:(一)未树立或许未执行医院感染处理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二)未建立医院感染处理部分、分管部分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担任医院感染防备与操控作业;(三)违反对医疗器械、用具的消毒作业技术标准;(四)违反无菌操作技术标准和阻隔技术标准;(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六)未对医务人员作业露出供给作业卫生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