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可以在当地镇上办。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企业的登记机关。依法完成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后,申请人携带准予设立通知书、身份证,到乡镇工商所领取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