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荒山荒地开垦国家补偿 |
释义 | 一、开垦荒山荒地被征收补偿政策有哪些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集体的荒山荒地进行征收的,经济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安置补偿、地上随着物和青苗补偿归开垦者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如何解决政府违法征地 1、直接起诉至国土资源部。农民可通过举报的方式,直接举报给国土资源部、中纪委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来阻止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拆迁。然后,注意收集有效的违法占地的证据,国土资源部在法定的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违法占地进行依法处理,那农民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直接起诉国土资源部,状告国土资源部不作为。将地方政府违法占地的决定推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个比较好方法。 2、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合法使用权。农民不告,就誓死扞卫自己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依法阻止非法的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政府应当出示合法的施工手续。没有就是违法占地、违法施工,目前占地几乎都是没有合法手续的。没有合法的手续,农民、任何公民都享有权利制止违法行为。 我国对荒地、荒山的政策是“谁开垦谁受益”的原则,对土地进行全面的开发整理。但是,土地毕竟是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现在全国好多地方在政策引导社会投资方面,按照“谁投资、谁开垦、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放开使用权,搞活开发权,对开发荒滩荒地、复垦废弃地从事粮食生产的,有的地方实行N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林果业、养殖业生产的,实行N年内可免征农林特产税,在承包或租赁期内,可以继承和有偿转让等。 各个地方各有政策,涉及各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到相关部门去问一下。但是有一点,就是如果这些原来的属集体的荒山、荒地在被征用、征收时,对开发者的投资部分及青苗补偿归个人,土地补偿归集体,由集体来决定分配方式.如果原来是国家的,只能获得青苗补偿款及个人投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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