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偷东西的过程中,因为犯罪嫌疑人客观原因或者其他原因致使犯罪结果没有发生,根据不同标准将受到不同处罚。如果是哄骗抢夺或者是故意损坏公共及私人财产的情况,将会面临10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同时要求予以罚款。如果是参与比较重大的案件,需要根据盗窃的价值来判刑,如果犯罪金额比较大,超过了2000元,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