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股权该怎样处理 |
释义 | 质押股权处理: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2、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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