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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网签的房子可否解除合同
释义
    可以。
    购房者可以与售房者协商一致的可以退房退款.
    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成就后同样可以请求购房者退房、售房者退款,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什么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的效力:
    (1)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清理条款以及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
    二、法律规定房管局退房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条件,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出现下列情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3)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4)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5)无法得到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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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