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证明怎么办理? |
释义 | 第一套房不需要假房证明。当然,如果发现休假的无房证明书,当事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一、无房证在购房所在地物业管理局开局。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籍簿、结婚证(未婚单身证)。 二、无房证明的有效期为一个月,从开局之日起,到期无效,需要重新开局。不同城市住房管理局的要求与政策不同,一般开局无住房证明需要手续费15-40元,具体费用以当地住房管理局的政策为基准。 三、购房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需要在购房地住房管理局和户籍所在地住房管理局各开局。 四、无住房证明外籍需在户籍所在地处理,当地户籍可直接向当地住房管理局发行无住房证明。具体如下: 1、没有住宅证明书,需要带身份证明书、户籍簿、结婚证明书(提供结婚证明书需要夫妇出席,分别查询两人名义的房地产,一个人必须提供本人最近民政局发行的单身证明书或离婚证明书)。去当地住房管理局开设没有住房证明书。 2、需要携带的手续必须根据需要发行证明书的公司的要求来决定。如果对方公司只要发行个人住宅证明书,本人就必须带着身份证来处理。如果需要发行夫妻和家人的无家可归证明书,夫妻双方的一人必须携带夫妇的身份证、结婚证、户籍簿。受理的时间受计算机程序和同名人的影响,当时发行了证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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