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是? |
释义 | 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是?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是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是B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平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一般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如,国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征税属于财产关系,但不由民法调整,而由税收征管法规(属于经济法部门)调整,再例如,行政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奖励,行政赔偿(包括国家赔偿)、补偿,罚款、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均蕴含财产关系,但由行政法等调整。本题中,工商行政主体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并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而是作为市场主体充当民事权利义务人,而税务机关征税则是履行税收征管的行政职能,属于行政行为。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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