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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去哪里办?
释义
    租赁合同的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所需提交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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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13: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