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所做出的约定。 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就应合法有效,如果未来发生离婚财产分割,可以按照协约的规定进行分割。 婚内财产协议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有效的: 1、订立财产协议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财产协议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财产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6、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婚内财产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但是如果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除非债权人知道该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