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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社保所需资料有哪些?
释义
    办理公司员工社保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填写社保登记表。办理流程包括审核、发放社保登记证。增加参保人员需填写名册并提供劳动合同等资料。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需在成立后30日内向社保机构申请登记,变更或终止需在30日内办理。个体工商户及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也需申请社保登记。个人社保号码为身份证号码。
    法律分析
    携带怎么样为公司员工办理社保,需要交些什么资料
    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表(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审核通过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注销登记的,用人单位携带有关机关批准变(或宣布)变更证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审核通过后,重新核发或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
    其次办理参保人员增加:
    填报资料: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加名册(需填写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查验资料: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人员批准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版)》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结语
    办理公司员工社保需要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登记表。办理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审核通过后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增加参保人员需填写参保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人员批准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版)》,用人单位需在成立后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变更或终止社保登记也需在30日内办理。个人社保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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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0: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