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证明人缺失时如何办理? |
释义 | 工伤认定不一定需要证明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需如实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诊断结果和申请书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工伤劳动仲裁的程序包括制作清单、联系用人单位、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准备庭前材料、参加庭审,最后进行和解或调解。职工应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分析 一、工伤没有证明人如何办 1、工伤不一定需要证明人,职工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时,要如实写清楚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和工伤认定申请书等材料,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1)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2)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4)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5)参加庭审; (6)庭后和解或调解。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结语 工伤认定无需证明人,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和申请材料,社保部门会做出决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符合工伤条件即可认定为工伤。工伤劳动仲裁程序包括制作请求清单、联系用人单位调解、递交申诉书及证据、准备庭前材料、参加庭审,最后和解或调解。职工应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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