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承担都有哪几种 |
释义 | 债务承担有以下几种: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务人将自己的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是债务人将自己的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 一、向第三人履行和由第三人履行有什么区别 向第三人履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区别: 向第三人履行,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外的第三人履行债务。 由第三人履行,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从债务履行主体看,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为履行有相同之处,两者均是由债务人外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第三人代为履行似乎是代债务人承担了债务。 但第三人在两种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承担的责任大相径庭,表现在:一、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和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该债务转移协议需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移转不生效力。二、第三人所处的地位不同。三、所负责任不同。 二、民法典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指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还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由于债务人的变更与债权人关系密切,新债务人的声誉和履行能力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不同意的,债务转让无效。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移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不能随意拒绝债务转移。债务转移后,从属权利不转移。 三、合同的让与含义有哪些 合同的让与含义有: 1、债权人转让与债权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2、债务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债务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债权债务的一般转让是指债权债务与第三人一并转让的情形。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应当适用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的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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