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否可能随时释放? |
释义 |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期限确定和释放规定上存在差异,行政拘留期限提前不提前,刑事拘留是逮捕的过渡,司法拘留有可能提交释放申请,但需经院长批准。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不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在做出决定时就确定了期限,而刑事拘留是向逮捕的一个过渡,没有提前不提前的。行政拘留没有提前释放的规定,处罚决定书上写的是几天就要关押几天。司法拘留有机会提交释放,如及时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但需要经过院长批准。 拓展延伸 刑事拘留期满后是否必须立即释放?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期满后并不一定必须立即释放。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对被拘留人存在其他犯罪嫌疑或者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相关执法机关可以依法延长拘留期限。这种情况下,执法机关需要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后方可延长拘留期限。然而,延长拘留期限应当符合法定条件,不能无限制地进行。同时,被拘留人也享有法定的辩护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提起申请,要求释放或提出异议。因此,刑事拘留期满后是否立即释放,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律程序来决定。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期满后是否立即释放取决于具体案件和法律程序。在某些情况下,执法机关可以依法延长拘留期限,但延长拘留期限应符合法定条件,不能无限制进行。被拘留人享有法定的辩护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提起申请,要求释放或提出异议。因此,刑事拘留期满后是否立即释放需要综合考虑案情和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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