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满释放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释放前准备: 1、出监教育 罪犯刑满前三个月,调至出监教育监区。让罪犯了解社会政策、变化与生活,进行思 2、出监鉴定 监区提前一个月统计刑释放罪犯名单,狱政部门门根据监区提供下月释放罪犯名单,与档案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根据狱政科审核结果,监区、分监区应做好以下释放准备工作。填写《服刑人员出监鉴定表》 连同判决书(复印件)-起移送释放人员安置落户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 (二)办理释放手续: 1、结算劳动报酬 监狱的规定结算罪犯劳动报酬并领取《出监罪犯劳动报酬发放审核表》(一式三份),交给罪犯本人签名确认并由执法人员审核。 2.签发释放证明 罪犯刑满之日24小时内办好释放手续,签发《释放证明书》;《释放证明书》 正本给被释放人员;副本、《出监鉴定表》及判决书抄件移送安置地公安机关存根由监狱留存。 3、释放时,发给路费。 4、释放人员30日内到原籍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5、无能力生活者,由政府救济。 6、刑满释放人员与其他公民享有平等权利。 (三)办理刑释罪犯财物移交手续: 对存有贵重物品的,核实无误后由狱政科内勤收回罪犯保存的《罪犯物品保管收据》后将物品发还给罪犯。 规财科按《罪犯刑满释放费用发放表》(一式两份)规定金额给其发放路费,在一般情况下,当刑满罪犯办理完出监手续后,即可出监,但是患有重病的罪犯,应当通知其家属来接,或由监狱派人护送。 (四)加强罪犯释放后的考察 罪犯释放后,监狱应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改造质量跟踪,根据现行司法实践的做法,刑满释放人员改造质量的跟踪考察期限为三至五年。具体情况是: 原为一般刑事犯的考察期为三年,原为危害国家安全的服刑人员和重大刑事犯的考察期为五年。 监狱除了定期地组织监狱人民警察有重点地进行回访考察外,还应当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了解被释放人员的情况,及时沟通、迅速反馈,适时调整改造措施,不断地提高改造质量。 一、刑满释放几年解除管控 刑满释放需要马上解除管控。刑满释放,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是因为公安机关对辖区每个人员的动态要及时掌握,发生什么事情,也应该得到了解,尤其是刑满释放,或者特殊人员,必须及时掌握,这个是必须的。 刑罚是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是对犯人的惩罚。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并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 刑罚创制以后,还要适用于一定之人。这其中就产生了由谁通过何种方式请求对犯罪人适用刑罚的问题。这种请求对犯罪人予以刑罚处罚的权力,便是求刑权,也就是起诉权。 刑罚的目的具体表现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因为刑罚是作为犯罪的对立物而存在的,因此,创制、适用和执行刑罚的目的,只能是为了预防犯罪。由于预防的对象不同,故把刑罚的目的区分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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