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民政局发;一种是通过法院。离婚所要携带的资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证的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4.领取《离婚证》。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的过程中也需要资本的,则是离婚证工本费9元。 如果各位想得到更多的帮助,欢迎向在线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