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伙食问题:按规定标准供应; 2、室外活动:人犯每日应当有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 3、住的问题:监室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潮、防暑、防寒,被羁押人犯的居住面积,应当不影响其日常生活; 4、睡眠时间: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每天九点睡觉,六点起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二条 监室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潮、防暑、防寒。看守所对监房应当经常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 被羁押人犯的居住面积,应当不影响其日常生活。 第二十三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 对少数民族人犯和外国籍人犯,应当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生活上予以适应照顾。 第二十五条 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 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洁卫生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