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冒充公安人员处理如下: 1、冒充公安人员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尚不构成犯罪的,有治安管理处罚部门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司法解释: 1、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犯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 (2)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4、主体是一般主体。 5、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综上所述,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