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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吗
释义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属性或产权归属。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约定是指夫妻之间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结婚之前财产和结婚之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对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这个约定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才能具备法律效力:
    (1)协议双方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
    (3)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指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比如不能约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费,生女就离婚等);
    (4)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若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则不适用此协议;
    (5)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证本协议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做好公证,这样内容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将不会产生新的争议而导致该协议无效。
    一、婚前房产协议应怎么写
    1、订立婚内财产协议的条件:
    (1)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2)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利益。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3)要采用书面形式。
    (4)约定不得损害不知道该约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2、订立婚内财产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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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1: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