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乙方可以解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乙方可以解除吗 看情况。 具备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覆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覆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合同中止与合同终止有哪些区别 1、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 三、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乙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乙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四、签合同乙方可以毁约吗 签合同乙方不可以毁约。毁约属于违约行为,如果乙方随意毁约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的,乙方需要支付相应违约金或适用定金罚则。 五、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无过错,且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或者在孕期内的等。 六、有固定期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不得随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在30日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办理的,用人单位不得阻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