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购房合同可以请求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直接向对方当事人发出意思表示的,不发生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