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剖腹产请假时长是多久 |
释义 | 剖腹产产假为98天,根据所在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获得奖励假。产前可休假15天,多胞胎每增加1个孩子可增加15天产假。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病假和医疗保险规定办理。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的产假分为15天和42天。 法律分析 剖腹产产假为98天,另外还有各个省市的奖励假,具体参照所在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孩子,可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购买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剖腹产产假不少于113天。剖腹产也就是难产,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只有不能顺产的情况下,医院才会采用剖腹产手段。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结语 女职工在剖腹产后享受113天的产假,其中包括15天的产前休假。对于难产的情况,产假可增加15天。此外,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生育1个孩子,还可增加15天的产假。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将按照生育保险规定进行支付。请参照所在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了解更多相关奖励假和待遇的具体信息。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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