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出庭。在 离婚诉讼 中,第三者除了作为 证人 外,可以不出庭,并不是应当出庭,第三者并不是妻子与丈夫 离婚纠纷 中的案件当事人,因此当事人和法院无权强制小三出庭。如果涉及到第三者明知丈夫和妻子的婚姻关系而仍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甚至领取 结婚证 的即构成 重婚罪 ,不过该罪系亲告罪,公安机关不会主动追诉,相应的 证据 要求也很高且证据通常难以取得和达到该 罪名 的构成要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