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解释的溯及力 |
释义 | 司法解释的溯及力是应当从属于其据以作出的具体的法律的溯及力。 具体如下: 1、司法解释可以溯及既往。 法律解释是否可以溯及既往,各界意见不尽一致,通说持肯定意见。 从法律解释的性质、法不溯及既往的合理性和我国立法法规定看,立法解释不应溯及既往,而司法解释应当具有溯及力。 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前者根据解释机关的不同又可以划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2、根据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十九次常委会通过的相关规定,凡关于法律、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 3、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2000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规定是,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法规】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立法解释的前提是法律规定本身含义或法律如何适用并不明确,而这种不明确是由于法律自身的局限性、复杂性和人们认识观念的差异所导致,因此,解释的内容很可能超出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的预期,所以,立法解释不应具有溯及力,否则会损害社会成员的信赖利益。而司法解释是对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的具体规定,其内容是法律的应有之义,最高司法机关不得超越法律的本来之意做出扩张解释,因此解释的内容不会超越社会成员的正当预期,溯及既往也就不会损害人们的信赖利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