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何理解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如何理解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的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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