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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奶粉里面吃出来虫可以这么赔偿,他们说赔偿小孩的医疗费和这赔偿一箱奶粉?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奶粉中有出现虫子,如果造成人体损害的,可以要求商家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没有造成损害的也可以要求商家给予一定赔偿,如退钱,根据奶粉价格给予一定倍数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我买的奶粉里面有大块的结晶块,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么?
    买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家里小孩在当地孕婴店买了6罐奶粉存在他们店,方便用时取,现在小孩不吃了他们不退钱违法?
    父母可以要求商家退货。未成年人未经父母同意擅自购买超过其实际需要的贵重物品,父母可以要求商家退货。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买奶粉需要我发出生证明给他?
    买奶粉要出生证明不安全。我国法律规定,公民需要出示身份证的情形包括,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兵役登记户籍变更登记、申请办理出境手续等。一般不包括普通的母婴产品购买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小孩子在绿化带里面玩受伤物业要赔偿吗?
    小孩子在绿化带里面玩受伤,如果是由于物业没有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对绿化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导致的,则物业应当负责;
    如果物业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是由于孩子的监护人监护不力导致孩子受伤的,则物业不需要承担责任。
    快递破损他们说外包装完好不给予赔偿?
    快递外包装破损谁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签收前可以与邮政公司协商。签收后,要看邮政公司有无过失。快递外包装破损按所付邮费3倍进行赔偿。有以下索赔方法:1、与快递代售点协商,表面快递破损,拒绝签收,要求赔偿;2、若快递代收点不予赔偿,可打电话给自己快递所在物流公司,说明情况,要求赔偿;3、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拨打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由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索取赔偿;4、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曝光,给快递公司压力,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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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