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若在重疾险理赔时使用“继往行为”的拒赔条款,可能会对其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因为这种行为可能会违反《保险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导致消费者投诉维权,甚至被监管部门处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诚信原则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告、声明等方式对消费者的权利进行排除或者限制。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设置的免除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条款,不免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应当考虑被害人的年龄、工作能力、家庭状况和维持生活所需的支出等因素,以及赔偿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 总之,保险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权益,合理且公正地进行保险理赔,不得使用不合理的拒赔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