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广东省政府的规章,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女方在休产假期间、男方在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照发工资,不得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