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及先行程序 受害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才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是指请求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要求。其特点为:将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与要求赔偿二项一并提出。 (三)允许提出数项赔偿请求 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 (四)行政赔偿申请书 赔偿申请书是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书面文件,也是赔偿义务机关据以审查赔偿请求。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