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让婆婆见孙子是不是违法 |
释义 | 不让婆婆见孙子是不违法的。因为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具有的权利,祖父母和外祖父都不具有探望权。但是从道德层面讲,儿媳不让婆婆见孩子,在不损害孩子利益的情况下,儿子应该要允许父母见孩子。 一、离婚了不给小孩能起诉吗? 离婚后不给看孩子可以起诉。胜诉后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外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二、离婚后对方不让我看孩子如何解决呢 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见孩子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所以,一方不履行协助的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起诉处理。 三、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儿子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儿子的解决方法如下: 1、首先应当由父母双方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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