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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释义
    个人转让住房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应征税的非普通住宅,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转让收入的1.5%计征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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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2: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