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人是否有权拒绝出院 |
释义 | 一、病人是否有权拒绝出院 1、病人有权拒绝出院。伤者可以不出院,但过度医疗产生的医疗费伤者自己承担。现在的医院都讲究病床周转率,方便需要的病人及时入院治疗,所以如果医生认为某个病人还没痊愈,但是回家休养可以达到在医院的效果,也不需要更多的治疗了,就可以让病人出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办出院手续需要什么条件 1、由主管医师根据病人的情况报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同意,后方可有计划安排出院。在接到医生的出院通知后,向护士领取出院单据; 2、找出自存的预付金单据,携出院通知单、结帐单前往收费处结帐; 3、结帐清楚后若有带药出院者需持处方到中心药房或门诊中药房取药; 4、把出院通知、出院证交回科室盖章,出院手续办理完毕; 5、如需要可向主管医生提供病情资料带回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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