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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三年分手男方经济损失谁培
释义
    解除同居关系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法院也不会受理。因为:
    1、同居关系不等同于夫妻关系,我国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
    2、一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无权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因为非婚同居的生活方式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生活状态的选择,法律不予强加干涉;
    3、同居关系中的当事人与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存在很大的不同,同居中的一方很难能够像夫妻中的配偶一样得到法律的保护。
    男女朋友分手的经济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先与对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返还;
    2、分手后钱是应该偿还的。主要看这个赠与行为的性质而定:
    (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
    (2)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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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3: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