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一休学一年还能再上高一吗 |
释义 | 可以复学。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由学校规定。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一、上一年级不入学籍可以吗 如果是一直没有学籍,上完一年级以后,学校是可以补学籍的。特殊原因未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补建学籍,由学生所在学校上报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报送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提交教育部进行全国学籍查重(核查是否有重复建籍情况),查重没有问题的,由所在学校为学生补建学籍。 二、当兵回来上学学费是不是免的? 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 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三、高中被开除还能上别的学校吗? 恢复学籍后可以继续上学。 高中阶段已经不是义务教育阶段,因此不存在受教育权的问题。对犯错误的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协同家长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可视其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及对待错误的态度,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给予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的,须报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记大过处分的学生经一学期后,如确有悔改表现并有明显进步者,可撤销其处分。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一年后,如确有悔改表现者,可撤销其处分;如仍无悔改表现,但尚属未成年人,学校应适当延长留校察看时间;如已属成年人,学校可开除其学籍。 开除学籍仅仅是一种对学生的纪律处分,只是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由学生在学校内进行申诉,不服学校的申诉处理决定,再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教育主管部门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学生不服再向更高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学生起诉也只能诉教育行政部门,而不能起诉学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九条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十条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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