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儿童医保卡的办理由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当到邻近的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手续。本市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应当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上海儿童医保卡办理条件: 1、具有上海市户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中小学生和新生儿; 3、年龄在18周岁至20周岁,在各类中等学校(含高中、中专、技校、职校和特殊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 3、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复读生等。 医保参保范围为: 1、本市城镇户籍,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 2、本市城镇户籍,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 3、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简称低收入家庭老人)(外地户籍老人按照正常标准收费); 4、本市城镇户籍,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外地低保户和重度残疾人按正常标准收费); 5、非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且在本市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