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陕西省夏季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符合高温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元,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2017年高温津贴标准参照执行。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每年的6月至9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按照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广西高温补贴标准2018 每人每月100元—200元.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安监局等部门2011年就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同时,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至40℃,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至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高温补贴算工资吗?高温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在国家和自治区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补贴。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申请工伤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二款规定支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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