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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债务会连累别人吗
释义
    个人债务一般不会连累其他人。
    个人欠债的以其自身财产偿还,他人不负有替其偿还的责任,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列;另外如果其继承人继承该欠债人的财产的,需要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该欠债人所欠的债务。
    一、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有作用吗
    父债子还没有法律规定。父母死后的欠款子女不用还。当父母欠债意外身亡,若父母尚有债权、财产存在的,这些债权或财产应该先用来偿还他人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作为继承人才能对剩余遗产进行继承。子女如果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则不用偿还父母的债务,自愿偿还债务的话就不在这个限定范围内。
    二、一个人生前的债务,死后该父母家人偿还吗
    一个人生前的债务,死后会不会由该父母家人偿还视情况而定。
    1.如果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其中一方死亡,需要共同偿还。
    2.如果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是该债务人死亡后,其父母家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应当以遗产为限承担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3.如果家人父母没有继承遗产的,父母家人没有义务偿还,但是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三、离婚了信用卡债务怎么办?
    离婚信用卡债务应该先确定债务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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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