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16岁办身份证一定要父母吗 |
释义 | 未满16岁办身份证一定要父母。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首次申领身份证是免费的,但必须携带户口本和家长的身份证,在家长的陪同下办理。父亲或母亲不到场的,或不携带材料原件的,均不予办理。由于办理身份证不再受年龄限制,所以身份证需要每五年更换一次。 一、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二、如果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与陪同来的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或虽在同一户口本上,但不能清晰看到父母子女关系的,陪同的父亲或母亲除了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还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如果不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出生医学证明无法看到父母子女关系(比如再婚家庭等较为复杂情况)的,陪同来的父亲或母亲除了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还需要提供结婚证。 法律依据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