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成都市为例,未成年子女才可申请办理子女投靠父亲迁移户口。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因购房、投资、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 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两本结婚证(父母未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亲生父母离婚的子女投靠拥有抚养权一方的(指生父或生母,下同),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 离婚协议书 和离婚证。 变更抚养权 的还应亲生父母双方到场提供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变更抚养权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亲生 父母离婚后 ,拥有抚养权一方再婚的,未成年子女需投靠继父(母),提供①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②再婚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③由再婚夫妻双方到场当面提交申请,④变更了抚养权的还应提供上述第5条相关材料(父母一方再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 出生医学证明 或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关系的 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点击查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8、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